答:单位专管员或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三级医院的病情诊断书和本人二代社保卡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领取并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应在一个月内入院就诊)。所需材料:
1、由区内、外三级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病情诊断书;
2、本人二代社保卡。
3、《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特别提示:
1、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时,只需备案到城市无需指定医院。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二级以上异地定点专科医院)均可就医;
2、每次异地转诊就医前(含门诊复查),均需办理备案手续(有效期为一个月);
3、后期复查再次备案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就诊医院上次出院诊断书(或门诊诊断书)和二代社会保障卡。
4、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转诊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一次备案多次结算,每次门诊放化疗前连续7天内的门诊复查费可与门诊放化疗费一并结算。
5、急诊转院人员:只需提供就医地急诊病情诊断书和二代社保卡原件,后期复查流程与转诊转院复查流程一致。
办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楼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