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药采发〔2021〕1号
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24号)和《关于印发<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医保发〔2021〕9号)的要求,推动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确保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更好实行医保基金预付管理,现收取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取对象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经营企业(配送区域为包头市)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4日
上午 9:30--12:00
下午 14:30--17:00
地点: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副楼415室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联系电话:0472-6185841
三、提交材料
完整并签署生效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协议》原件一份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