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药采发〔2020〕31号
各医疗机构:
按照《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首次备案采购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包头市2020年第一次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市药采中心对申报我市2020年第一次医用耗材备案采购资料进行了核验,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20年第一次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核验情况表(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
三、其他要求
若对包头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核验结果有异议的,请各医疗机构在公示期内通过预约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部门: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0472-6185843
纪律投诉: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0472-6169376
附件:2020年第一次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核验情况表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