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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16: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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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1﹞45号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116号),已完成网上采购医用耗材数据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进行数据对接,在我区无交易记录的产品即日起暂停其交易资格。

二、未进行数据对接,系统有交易记录的产品,企业须按照《数据对接业务受理要求模板》提出申请并发送至以下邮箱。通知发出15日,未提交申请将暂停其交易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07267

邮箱:nmgycqxk@163.com

附件:1.未进行数据对接产品信息

      2.数据对接业务受理要求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