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1﹞26号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2020﹞218号)和《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审核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1﹞18号)相关要求,已完成信息审核和结果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第一批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资审系统查看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0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1﹞26号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2020﹞218号)和《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挂网工作审核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1﹞18号)相关要求,已完成信息审核和结果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第一批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资审系统查看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