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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补充挂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9:32 来源:自治区药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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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1﹞18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第五批国家集采使用工作要求,做好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就开展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五批国家集采内蒙古地区中选品种表列出的中选品种(见附件1)及中选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的同药品通用名其他规格包装药品,鼓励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品种按照中选价集中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1.已挂网的生产企业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申报药品,无需重复申领。

2.新挂网的生产企业需先领取用户名密码后登录系统申报企业及药品信息。

(二)资质信息填报。

1.已挂网的药品无需重复填写信息。

2.新挂网药品,企业登录【资审系统】-【绿色通道入口】按照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其中属于已挂网企业的无需填写企业信息。标识“*”为必填项,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按照相关部门审批证照规范填写,采购价格按照中选价填写,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信息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逾期未提交的申报无效,信息提交成功后进入待审核状态。

(三)材料编制及报送。

1.领取用户名密码。新挂网的生产企业领取用户名密码,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见附件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资质材料报送。药品和企业信息审核表、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和价格证明材料,取得CA证书的用户以PDF的形式上传资审系统供审核,领取用户名密码的用户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按照要求上传(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领取用户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5日。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4908343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业务受理:0471-4919735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内蒙古)中选结果表

      2.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

      3.企业递交资质材料要求及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药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