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事实:参保人员马某通过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卡,为其母亲谢某办理住院,因该院医保科对患者身份审核不严,医保基金造成损失。
处罚依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规定。
处罚结果:拒付该院违规医疗费用共计18.6万元,并在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对该医院给予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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