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竭诚为民办实事 躬身力行守初心——盟医疗保障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发布日期: 2021-05-28 16:20 来源: 锡盟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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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盟医疗保障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广泛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的基础上,把学习教育同医保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推出了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减轻参保职工就医负担

自4月1日起,对锡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切实减轻城镇参保职工就医负担。一是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区外首次就医起付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000元,第二次由1350元调整为800元;盟外区内首次就医由1000元调整为800元,第二次由910元调整为600元;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就医不再设起付标准;盟外就医患者,出院后仍需在原医院门诊复查的,按住院支付政策报销,起付标准为6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就医不再设起付标准。二是提高异地转诊就医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盟外就医参保职工备案后,住院(复查)发生的医药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较参保地当地下调10%调整为5%。三是统筹区内门诊复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盟内就医的参保职工,因恶性肿瘤术后门诊定期复查、器官移植术后门诊定期复查、罕见病患者的门诊定期复查、颅脑疾病术后门诊定期复查、心、肺、肝、胆、胃、肾、胰腺等重要脏器三级以上手术术后门诊定期复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支付政策报销,年度只计一次起付线。盟外就医的参保职工在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复查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支付政策报销,年度只计一次起付线。

二、提高门诊特慢病医疗待遇

扩大慢性病、特殊病病种数量,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分别由17种、22种统一扩大至30种;提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待遇,允许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参照统筹区住院政策报支,将过去参保人员只能报支一种慢性病用药调整为可报支多种慢性病诊断相符的药品,执行一个最高限额。

三、下放门诊特慢病审批权限

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审批权限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下放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方便参保患者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全盟门诊慢特病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点鉴定责任医院、定点鉴定责任医师、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全盟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鉴定机构。门诊慢特病鉴定实行鉴定医师负责制,负责对参保患者是否达到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的鉴定。鉴定医师在鉴定过程中可依据本院的病案资料,也可依据患者在异地三级及以上(或二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的病案资料进行鉴定,不得以鉴定为由要求患者重复检查或住院。参保患者凭处方,医保卡、《申请表》到门诊慢特病定点机构就医购药。

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均等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医疗保障服务均等化,会同盟卫健委组织专家对13项中蒙医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评审论证及集体审议,经决议对药罐疗法等2个蒙医项目和走罐治疗、温针治疗等11个中医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统一。

五、优化医用耗材挂网程序

自4月27日起,盟医疗保障局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挂网程序进一步简化。简化后,申请挂网的医用耗材由生产企业(包括进口企业国内总代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直接向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提出挂网申请,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挂网,优化了以往需要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旗县、盟市医保部门逐级审核,报请自治区药采中心批准的医用耗材挂网程序。



信息来源: 锡盟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