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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一、来信内容

请确保来信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造谣或诽谤他人、未经证实的消息及言论,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来信人承担。如来信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回复或开展调查的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信件,不再进入处理程序,并自动删除。

二、办理时限

显示“提交成功”的页面后,表明我们已经收到您的信件,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请勿重复提交,我们将尽快给予您答复。一般咨询类信件30日内办结,需进一步核实办理的信件60日内办结,反映内容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问题,可能延期。

三、其他途径

信访电话:0471-6606269

来访来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3号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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