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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办2021年第4期“学习大讲堂” 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21-12-06 10:4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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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办2021年第4期“学习大讲堂”,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同志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十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十一届党委常委会第1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自觉对标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找准工作的关键点、切入点、突破点,把医保工作放到服务自治区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理清思路、主动作为。

会议要求,一是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下大气力学习好、领会好,决不能满足于一般化、停留在浅层次。二是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持久深入学,切实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用以锤炼党性、砥砺品格、提升能力、改进工作,发自内心、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三是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学细悟,党组成员要在分管处室、单位开展宣讲,党支部书记要在所属支部开展宣讲,每名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体会、谈收获打算,要通过集体学习、党课、党日活动、深入包联社区等方式,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强化引领,扩大学习宣贯覆盖面和影响力。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