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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医保基金监管试点获评国家医保局“双优秀”

发布日期: 2021-10-09 17:3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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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兴安盟及智能监控示范点乌兰察布市在终期评估中均获评“优秀”,国家医保局来函予以肯定:“兴安盟在队伍建设、部门联动、引入第三方、网格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范围内推广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乌兰察布市在推进医疗机构医保事前事中监控系统、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鼓励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规范自身诊疗行为方面的探索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两年来,自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以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和智能监控示范点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兴安盟始终将基金监管作为首要工作职责,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坚持“三个到位”、抓好“三个能力”、用活“三个第三方”、建立“三项制度”,不断扎牢织密基金安全网。盟本级成立了“兴安盟医保基金风险防控中心”,各旗县市以不同形式成立了监管机构;率先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团队,做到了“事前风险评估、事中规范指导、事后合法审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行稳致远。

乌兰察布市围绕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需求,积极探索、全力以赴,确立了医疗机构、药店“双轮驱动、一体推进”的智能化推进战略,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系统功能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医保基金监管培训教育方案、业务管理方案、应用效果评估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推进智能监控全覆盖,目前已将106家开通住院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智能监控范围,全市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保智能监控事前、事中全覆盖,对11个旗县市区1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智能化、信息化监管。

自治区医保局通过试点地区的探索和创新,以点带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开拓进取,加快推动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为全面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再立新功。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