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等级认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内蒙古职业能力发展协会拟举办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对象
(一)培训内容
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解读;
2. 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技术要领;
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
4. 长期照护师等级认定考评技术和方法等。
(二)培训对象
1. 申报培训师、考评员须具有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相关职业: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护理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呼吸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5年7月19日全天,开始时间为8:30。
(二)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蓝洋林顿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呼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南角)
三、证卡与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发放证卡。取得证卡的培训师、考评员将纳入长期照护师专家库,作为今后受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考评、命题阅卷、材料评审、竞赛执裁、机构评估等工作的资格凭证。
四、有关费用
培训费用由内蒙古职业能力发展协会免费提供,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食宿交通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内蒙古职业能力发展协会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171089450(微信同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