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异地就医清算资金、经费和国有资产进行内部审计,拟征选意向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内容
1.2024、2025年自治区级异地就医医保资金清算审计;
2.2024、2025年自治区本级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直接结算资金审计;
3.2025年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经费审计;
4.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国有资产清查。
(二) 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前。
(三) 项目预算:6.5万元。
二、资格条件
(一)合法注册并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单位。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项目的类似业绩(仅认定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承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项目,企业年审、造价咨询、代理记账等业绩一律不予认可)。
(五)派出专职从业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与检查对象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关系。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递交材料
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及项目意向书的PDF版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nmgydjyjszx@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71-6906010
附件:项目意向书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