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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季度常态化开展乌兰察布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15:49 来源: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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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上线需要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及相关规定就按季度常态化开展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药品采购平台和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产品配送,且未在乌兰察布参加过报名遴选相关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报名遴选前两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和不良记录。

(三)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网上采购配送政策,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主动接受考核管理

(四)配送旗县二级医疗机构的企业,要满足区域内所有基层乡镇医疗机构的采购订单供应严格执行订单24小时响应率和5日内配送率的规定。

二、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

6.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

递交上述材料内容应符合要求格式附件),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证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超范围材料无需递交。

同时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lcbpsbm@163.com,邮件主题企业名称+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按季度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天为业务受理截止时间,快递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地址乌兰察布集宁区永安路社会保障大医保局829

联系电话0474-8159042  

递交材料方式可以选择快递邮寄或现场报送。

相关说明

(一)报名材料内容请按照要求提供,填写的资料信息要与证照信息保持一致,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企业可在电话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更正资料后重新递交未在截止时间进行报名或补充材料的企业,可在下季度受理时间重新办理。

)接收企业报名材料后,按照流程予以处理,办理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盟市信息-乌兰察布市】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网站https://ylbzj.nmg.gov.cn/yycgw关注信息。

(三)参加报名遴选的企业,自开通配送区域的第二个季度起,纳入考核管理范围,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考核管理的通知》(乌医保发202220号)执行。

附件:报名材料内容及要求

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6月8日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