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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12: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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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自12月9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恢复现场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的业务办理、咨询群即日解散。具体安排如下。

一、倡导线上无接触办理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倡导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业务,查询办事指南、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确需现场办理的,请办事人员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业务资料受理 0471-4908295

药品采购业务 0471-4908224

耗材采购业务 0471-4930595

信息系统业务 0471-4967106

集采结算业务 0471-49195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