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1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挂网工作补充通知》(内药采中心﹝2021﹞120号),为确保医用耗材挂网价格科学合理,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无其他省份挂网价格的医用耗材进行价格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见附件)。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公示通过的企业无需网上确认结果,符合要求的数据将直接导入医用耗材网上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采购。
附件:申报挂网医用耗材议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