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

党组书记

主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厅级。第三条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三定”...
详情阅读,请点击此处...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