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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3-06-09 16:5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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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进行新闻发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作主题发布。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蔡红宇、曾昭湘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

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高兴跟大家在这里见面。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医保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医保事业、宣传介绍医保政策的广大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自上而下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以体制变革推动医保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五年来,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始终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改革,奋力攻坚,推动我区医保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

五年来,我们聚焦人民健康,在医保服务大局上迈出新步伐。持续织牢织密全民医疗保障网,2018-2022年,全区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增加至610元。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盟市级统筹,推进基本医保自治区级统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步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不断深化,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助力全区1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实现应保尽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5.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五年来,我们聚焦降药价惠民生,在推动医保重点改革上彰显新担当。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推进落实国家、省际联盟和自治区牵头开展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2年底,集采药品达508种、医用耗材达38类,耗材集采数量全国第六,累计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达68亿元,平均降幅60%以上。创新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模式,实施“医银企”直联,极大缩短了配送企业的回款天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面推开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实现所有统筹区实际付费全覆盖,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及动态调整,在大幅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的同时,适当调整手术、中医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和能力的医院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从4月29日起下调CT平扫、CT增强扫描、磁共振增强扫描、数字化摄影(DR)等项目价格177项。组织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在全国率先对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全流程调控,15个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实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111种治疗重特大疾病的药品通过单行支付实现门诊保障,将38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五年来,我们聚焦稳健持续,在维护基金安全上形成新态势。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76万家次,处理2.84万家次,追回基金16.55亿元,被检违规率连续2年下降,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启动智能监管审核系统,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追回医保基金426.64万元,促使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通过综合施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度总收入由351.3亿元增长至511.2亿元,年度总支出由309.9亿元增长至369.1亿元,基金运行平稳,有所结余。

五年来,我们聚焦高效便捷,在医保服务群众上展现新作为。在全区范围内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2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办理,参保、转移接续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综合柜员制落地实施,推广代办帮办,线上线下服务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持续打通异地就医瓶颈堵点,自治区是全国第二个实现区内无异地的省份,截至目前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95万人次,62亿元;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由最初的150家增长至939家,实现县域全覆盖;2022年,跨省直接结算110.64万人次,基金支出42.7亿元,直接结算率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备案实现免材料自助开通,2023年1-5月线上备案率达67%,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高效。

总的来看,这五年,我们时刻心怀“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建设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更加便捷为目标的医保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媒体记者朋友们,医疗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民生福祉,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安全网和稳定器作用。下一步,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便民服务,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医保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下面,真诚地欢迎记者朋友就有关重点工作进行提问,谢谢大家。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医保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医保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全区医保部门坚决贯彻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和要求,优化调整过渡期医保帮扶政策,稳步实现全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化返贫的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2022年,全区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低收入人口143.23万人次,减负29.12亿元。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水平较一般农牧户提高15个百分点。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紧盯重点人群,确保应保尽保。聚焦基本医保参保率95%、困难群众参保率不低于99%的目标任务,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统一监测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人均达171元/年;会同民政、财政等14个部门建立全民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享困难群众信息,按月调度、实地督导;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开发区内、区外参保分类查询模块,常态化开展参保核查。2022年核查参保685.4万人次,精准排查疑似未参保人员5.7万人次,实现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动态参保全覆盖。

二是落实综合保障,稳定待遇水平。巩固提升统筹层次,医疗救助实现盟市级统筹,2022年救助基金筹资规模达12.96亿元。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困难群众费用负担,稳定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强化大病保险对低收入人口的倾斜支付政策,分类细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和救助比例,全区农村牧区监测对象、脱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7%、83.8%。

三是实施动态监测,综合化解风险。指导盟市精准排查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按月监测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参保居民,按季监测个人负担超过当地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大病患者。将筛查的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信息推送至同级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同步组织入户核查,对监测发现的风险人群,分类落实三重制度保障。2022年推送预警信息30.43万人次,纳入防返贫监测6932人,及时救助1.36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工作,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促进三重综合保障制度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序衔接,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进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谢谢!

内蒙古日报记者:据了解,近几年很多救命救急的好药通过国家谈判降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请问,我区医保部门在谈判药落地、方便患者使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那些工作安排?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医保药品目录管理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原来的最长8年缩短至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极大满足。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顺利落地,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国家谈判药品可及性。

一是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结算等相关政策,持续监测药品使用情况,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约谈、督察督办等手段确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2020年至今,国家谈判药品累计惠及389.75万人次,基金支付29.05亿元。

二是建立健全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机制。一方面患者可以通过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待遇,在门诊和药店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就医用药费用。另一方面,对于一些门诊统筹和慢性病政策没有覆盖到,或者保障不足的国家谈判药品,我们还建立了门诊特殊用药保障机制,在方便群众就医的同时,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节约了医保基金,也提升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目前,我区已发布五批门诊特殊用药,共计111个品种。

三是畅通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渠道。为解决医疗机构因药品准入模式及品种数量限制导致的谈判药“进院难”问题,我们进一步拓宽保障渠道,将适宜门诊及药店保障的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双通道”管理,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形成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的供应保障合力。目前,全区“双通道”定点药店已经达到600余家。2021年至今,患者通过“双通道”药店累计购药91.8万人次,医保基金结算2.86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谈判药品相关政策,鼓励仿制药品挂网采购,引导药品价格进一步下降;不断完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方便群众用药;全面推开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结算,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处方药品在售药店信息、药品库存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患者购药便捷性。

谢谢!

内蒙古晨报晨网融媒体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以来,在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什么?谢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殷切期望。

2018年自治区医保局组建以来,全区医保系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将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加快法治和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基金监管的体制环境、法治环境、制度环境、舆论环境、社会氛围等都有很大变化,形成了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织密制度笼子,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进程。出台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和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若干措施,制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程,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协同监管格局。建立由医保、卫健、公安、司法、民政、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充分用好社会监督机制、举报奖励制度,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政策宣传,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三是“点线面”结合,实现基金监管全覆盖。通过采取“不预先告知、以上查下、交叉互查”的飞行检查模式,开展“点穴式”核查,实现“点上突破”,重拳出击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骨科、血透、心内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药品耗材,以及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通过“穿透式”检查,实现“线上推进”专项整治,靶向“治疗”侵蚀群众“救命钱”的“病灶”;充分运用智能监控、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面上成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日常监管体系。

下一步,按照国家要求,深入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医保数据优势,进行大数据筛查分析,强化数据应用,为现场检查执法和精准打击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典型案例曝光,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通过组织开展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等形式,加强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构筑全社会监督防线。

谢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记者:近几年,先后对许多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进行了带量采购,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拓展集采范围?谢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红宇: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自2019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安排,我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已开展的508种集采药品、38类医用耗材,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菌素等常用药、慢性病用药,和肺癌、肝癌、肾癌等重大疾病用药,以及冠脉支架、人工关节、人工晶体等用量大、费用高的产品。在不断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同时,用药质量也明显提升。如,集采药品中,患者使用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这些高质量的药品比例由集采前的50%提高到90%以上;心脏支架集采后,材质性能更好的铬合金支架使用比例由60%上升到100%,原先占据市场较大份额但性能一般的不锈钢支架已全部退出我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扩面提质,一是落实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今年7月国采第八批药品中选结果将落地执行,包括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血栓、抗过敏、精神疾病等39种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价格降幅达56%。落实国采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包括眼科的人工晶体和骨科的运动医学类耗材。二是开展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我区牵头开展止血材料、预冲式导管冲洗器、高压注射器等耗材带量采购。参加中成药、干扰素以及口腔正畸、电生理、肝功生化检测试剂等省际联盟采购,不断扩大集采范围。三是强化集采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多形式、分类别、分层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政策宣讲,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集采政策的执行度和精准度,促进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群众切实享受改革红利。

谢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资讯中心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请问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考虑?谢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红宇: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医保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医保、医疗、医药联动起来,对深化医改,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医保局组建以来,大力推动“三医”联动机制形成,通过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等一系列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医改取得实效。

一是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降价。今年4月20日,口腔种植体带量采购结果在我区执行,种植体中选产品平均降幅55%,同步开展口腔种植类价格全流程调控,种植体植入项目和种植牙冠修复植入项目价格分别下降53%和40.76%。4月26日,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中选产品平均降幅84%,预计年节约费用4.29亿元,极大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二是加快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分类调整、加强评估,逐步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累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830项,核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70项。

三是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15个统筹区全部实现DRG/DIP实际付费,医疗机构覆盖率、病种覆盖率、基金覆盖率等指标均超国家年度任务目标,医保支付由后付制转变为预付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本增效。建立健全精神类、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机制,保障长期住院患者就医需求。优化日间手术、择期手术、日间放化疗医保支付政策,将治疗前门诊发生的与当次治疗相关的检查检验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的同时,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医保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持续完善医保支付机制,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报销、拓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渠道、加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等举措,助推医疗服务下沉。二是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重点监测前期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公立医院运行、医保基金和患者费用负担等的影响,科学运用评估结果,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三是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有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积极性。四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结算的相互融合,减轻公立医院接诊压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谢谢!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请问自治区医保局在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便捷性方面都采取了什么举措?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昭湘: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建立1025个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医保服务站、3900个嘎查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点,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实事,这既是政府的工作要求,也是医保部门向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为切实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局将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全力推动经办服务下沉。

一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银行网点等场所合理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从职能授权、服务载体、人员配备等方面制定“十到位”建设标准,明确服务站承担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门诊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异地就医备案等17项业务,服务点承担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7项业务,使群众能够在“家门口”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是实行台账管理,按月调度,压实地方责任,加快建设进度。截至5月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基层医保服务站927个,完成年度任务的90.43%;标准化基层医保服务点3900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三是组织开展全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和业务培训,将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经办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着力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谢谢!

北方新报记者:异地就医是解决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大量随迁、异地安置老人医疗问题的重要举措,请问目前我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哪些便民措施?谢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昭湘: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异地就医是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着力解决群众在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我区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各项工作。

一是异地就医备案更加便捷。近年来,持续精减备案材料、简化备案流程,优化备案服务,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开通、即使用,目前参保群众可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内蒙古医保APP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助备案。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下沉到社区、医疗机构及银行网点,进一步推动备案服务适老化。将原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一个月内一次有效,调整为可自行设定不少于6个月且此期间内可多次就医,满足参保群众定期赴外省住院治疗和复查的需求。

二是异地就医条件逐步放宽。取消原来只能选择一家省外就医机构的限制,参保群众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选择任意开通相应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消原来临时外出就医只能在三级综合或二级专科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限制,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取消跨省异地长期备案有效期内不能在参保地直接结算的限制,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三是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稳步扩大。在原只对跨省住院费用进行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门诊费用结算范围,先后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按照参保地有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持续拓宽我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普通门诊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门诊慢特病实现统筹区全覆盖;今年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全区已开通6747家,占比44.6%。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结算。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让更多参保群众知道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了解各项政策;推动更多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持续提升直接结算率,让参保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谢谢!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