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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6442978/2020-142269 主题分类 待遇保障
发布机构 自治区医保局 文  号 内医保发〔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2-25 公文时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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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我区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19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工作总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指导思想,着力增强政策规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继续实施全民医保参保计划。加大扩面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加强跟踪调度和运行分析,提高运行质量。

3.完善盟市级统筹。提高盟市级统筹层次质量,2019年出台医保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相关政策,到2020年全面实现政策制度统一、管理规范一体、基金统收统支。

4.全面落实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待遇平稳衔接。

5.完善筹资缴费制度。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在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确保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例降至2:1以下。积极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

6.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7.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选择有条件盟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二、强化基金监管

8.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逐一排查,实现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督查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政策合力。

9.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医保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盟市建立执法监管队伍;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整体专业素质;创新监管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制定全区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文本,加强“两定”协议管理,细化协议内容,严格准入管理、费用审核和履约检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部风险防控。

10.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制定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依法监管;制定并全面落实全区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举报线索督办和反馈机制;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完善“黑名单”和个人惩戒制度;强化智能监控系统,提升智能监控质量和效率,实现统筹地区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综合监管。

三、扎实做好医保扶贫工作

11,精准落实贫困人口保障政策。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综合施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研究解决影响“基本医疗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12.增强医保托底能力。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现行制度功能,加强三项制度有效衔接,提高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精准性。

四、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13.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自治区药品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开展自治区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范围。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1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研究 “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收费政策。

15.调整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基本保障作为重点,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特别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癌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

五、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6.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稳步扩大按病种付费数量和医院范围。选择有条件盟市开展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7.做好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的业务衔接工作。

18.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进一步简化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协议流程,优化结算方式,改善服务质量。

19.深入推进异地就医工作。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将异地就医全面纳入就医地协议管理和智能监控范围。

七、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20.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做好统一的信息编码标准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使用、联建、自建”要求,积极开展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对现有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探索赋予各盟市信息系统业务查询、业务变更等自行应用权限,建立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分担机制。

八、做好规划法制和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21.按照国家要求,制定自治区“十三五”后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舆论宣传工作

22.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医疗保障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23.围绕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制定全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4.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专项活动。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鍵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査,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



信息来源: 自治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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