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承担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的服务性工作。
2.承担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
3.开展自治区本级定点医院和药店协议履行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定点医院定额预算、总额控制的辅助性工作。
4.承担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核定、征缴计划和基金稽核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保健待遇等人员医疗保障服务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6.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7.开展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8.开展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培训等工作。
9.承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基金管理科、医药服务科、综合业务科、待遇保障科、公共服务科、信息统计科。
负责人:付奎生
办公时间: 9:0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471-6606241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