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自2019底12月27日在我区启动实施以来,25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64.8%,并带动同品种药品价格下调,对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4月28日我区将国家组织第二批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在全区范围内落地执行。
为确保顺利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工信厅4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8号),围绕中选药品采购、供应、质量、使用和回款等工作,明确要求和任务分工:一是采购主体方面,所有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二是采购量方面,根据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确认上报的2018年度中选药品采购量的50-80%作为约定采购量进行采购,提前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并需继续采购的,可申请追加采购量并拨付采购药款。三是使用管理方面,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的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中选药品平稳替换。针对特殊患者及临床需求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在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四是医保支付方面,落实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五是回款方面,医疗机构中选药品药款划拨至自治区统一药款结算账户,由自治区药采中心按协议约定及时进行支付。
第二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有32个通用名药品,与第一批“4+7”试点扩围相比,本次集采品种数量更多,采购量更大,降价幅度更明显。中选品种既包含广谱抗生素类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片、头孢拉定胶囊等,也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阿卡波糖片、奥美沙坦酯片等,还有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安立生坦片和抗癌药注射用紫杉醇、醋酸阿比特龙片、替吉奥胶囊等。中选药品价格与自治区平均交易价格相比,平均降幅达76.06%,最高降幅达94.37%。中选结果执行后,全区群众将使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进一步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