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市本级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会商会。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震主持会议,相关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及乌兰察布市高血压防治中心和乌兰察布市糖尿病防治中心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商定将市本级参保职工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工作委托给市高血压防治中心和市糖尿病防治中心承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工作由市高血压防治中心和市糖尿病防治中心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乌医保发〔2020〕25号)和《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人社办〔2013〕94号)文件所规定的病种鉴定标准和申请所需材料,开展市本级职工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工作。
委托鉴定以后,乌兰察布市本级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工作效率将大大提高,按照《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利民便民,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