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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卷审题明标准  示范引领促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打造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

发布日期: 2022-04-29 19:3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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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各级医保部门接卷领题,创优争先,全区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细化标准,全力迎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成立专班,围绕国家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从“分析审题,创新破题,精准解题”三个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创建步骤、评价程序,针对71项示范点建设指标,细化140余条评分标准,形成全区“统考卷”,统筹推动国家级示范点和自治区级示范点建设。全区医保部门将示范点建设作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全力迎接这场有标准答案的开卷考试。

巡回评估,及时指导

在首批国家级示范点建设中,我区打破常规申报模式,对各盟市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反复分析研判,确定示范点分配计划。盟市遴选上报后,自治区评审确定。示范点创建期间,自治区组织第三方,按照评价标准进行巡回评估,及时开展指导,同步开展全区“综合柜员制”大练兵,规范全区代办帮办服务,推动示范点以“工匠精神”抓好每项具体工作,打造最佳的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形象。

示范带动,创优争先

“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开展以来,各地都将示范点建设作为反映工作、展现形象的一面镜子,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能力,全区形成“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及时组织召开专门的示范点创建沟通会,对各地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指导培训,设立专门的工作热线,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网点和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通过热线直通车向自治区直接咨询或寻求指导帮助。

示范点建设是持久战,不是突击战,我区将以“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为契机,持续推动全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着力实现以点带面,经验复制,推动全域创建、全面达标。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