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1日至4月17日,自治区已完成4批次药品价格治理,3416个药品下调挂网价格,平均降幅40%;对38个药品设置黄标价格风险警示,对41个药品设置红标价格风险警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解决药品挂网价格差异较大问题,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3月21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明确药品挂网规则,通过量化价格标准、设置价格“红标/黄标”预警机制,严控药价差,全面深入地识别并纠正不合理价格,构建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药品价格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能够获得价格合理的药品。
为强化药品价格管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药品挂网价格实施严格量化管控,化学药品不高于最低挂网价1.8倍,过评仿制药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70%,未过评仿制药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60%,生物制品和中成药不高于最低挂网价3倍。引入红标黄标预警机制,对高于基准价的倍数不同分别设置黄标和红标,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提供有效价格信息,让群众享受公平、实惠的药价。
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将全面应用药品挂网规则,持续推进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价格监测精准度与全面性,确保及时、精准识别各类药品价格异常,稳步推动形成合理、公允的药品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