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开展满洲里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并公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备案并制定完成首次申领配送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现就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领取人(附件1)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和密码领取函(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清晰的扫描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审核确认其资料齐全后将联系首次领取人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发放。
二、新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的配送企业尽快完成网上(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系统)资质信息维护,待自治区网上信息核验通过后,须电话告知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我科将依据自治区核验结果在系统内开通配送企业配送区域。
三、审核公示通过的配送企业中已承担自治区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耗材配送企业,无须再次领取用户名和密码,我局已开通其在满洲里区域的配送权限。
四、已开通配送区域的配送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相关要求,尽快与生产企业确立产品配送关系,签订并递交配送协议,开展配送相关业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470-6258707
邮箱:1394701155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