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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14:36 来源: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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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为做好我市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下同)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经盟市报名或遴选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在自治区集中开通配送区域,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按照各盟市要求办理。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参与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的企业,须严格执行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订单确认、备货、配送的规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具备及时、足量的配送产品的物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三、报名材料

(一)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所有拟参加我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企业,必须按照本通知和《通辽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和报送材料。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所有拟参加我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本通知和《通辽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与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和报送材料,同时填写电子版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三)医用耗材补充配送范围的材料

已在我市开通医用耗材配送权的经营企业,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有变化,需要补充医用耗材配送范围的,仅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备案凭证(扫描成PDF版)。同时填写电子版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四、材料受理及报名结果公布时间

报名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25日。报名结果集中公布时间为每季度末最后一天(非工作日顺延),各企业可在盟市信息中查看报名结果。未在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的企业,可在下季度受理时间内重新办理。补充医用耗材配送范围的材料随时受理。

五、报名方式

线上受理,各企业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见的PDF版,打包发送到我中心指定的电子邮箱tlsyz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和报名类型,如“XXX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XXX器械有限公司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补充医用耗材配送范围的配送企业,发送报名材料时,邮件主题标明“XXX器械有限公司(补充医用耗材配送范围)”。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请按照要求和模板准备,不要做任何改动,统一使用A4纸,填写完整后,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并按照模板顺序扫描成PDF版的企业材料。

(二)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打包后,以附件形式上传指定邮箱,不得以拍照或图片形式上传,其中报名药品的配送企业仅需将附件1扫描成PDF版上传;报名医用耗材的配送企业需将附件2扫描成PDF版上传,附件3(Excel版本)下载后填写完成直接上传,不需扫描成PDF版。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内容上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

(四)报名材料中的关键性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配送企业报名承诺书不予补充和修改,其他非关键性材料有错误或不完整的,企业可在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公示不通过的企业,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可在下季度重新办理报名。

(五)如报名工作有变化和报名材料有调整,会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https://ylbzj.nmg.gov.cn/yycgw)。

联系电话:0475-8266648

联 系 人:郭润天  白阿如娜

电子邮箱:tlsyzb@163.com

附件: 附件1 通辽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doc

       附件2 通辽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doc

       附件3 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信息登记表.xlsx


                                                                    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07日 



信息来源:通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