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生产)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对2024年第四季度申请的增补配送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二、公示单位: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三、公示要求
1.如有情况反应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四、申(投)诉电话: 0477-8583288 0477-8125352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鄂尔多斯市申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增补配送企业审核结果公示
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