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和《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监督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19号)文件要求,根据2024年度配送供应情况,对开通我市区域的配送企业进行了分类考核评分工作。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配送企业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参与网上交易配送企业考评结果
1.2024年,68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我市网上交易。经考评,优秀55家,合格11家,不合格2家(附件1)。
2.2024年,480家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参与我市网上交易。经考评,优秀417家,合格54家,不合格9家(附件2)。
二、2024年新增开通区域还未交易配送企业(含集采企业)(截至2025年5月5日)
截至2025年5月5日,2024年新增开通我市区域的配送企业中有46家药品配送企业和170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还未参与网上交易(附件3)。
三、挂网满一年且未参与网上交易企业情况(2024年1月1日前开通区域配送企业)
在2024年1月1日前开通我市配送区域,承担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中,30家药品配送企业和180家耗材配送企业2024年度未参与网上交易(附件4)。
四、有关事项
1.对我市参与网上交易且考评优秀的472家配送企业予以通报表扬,请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配送服务质量和时效。
2.请考评不合格企业和2024年新增开通区域还未开展业务的配送企业,于2025年6月12日前作出书面整改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至指定邮箱。
3.对挂网满一年且2024年度未参与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情况将按程序公示、公布取消鄂尔多斯区域配送资格。
4.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行为的规范稳定是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采购使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秩序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请各有关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配送服务,应积极主动与生产企业确立产品配送关系,与医疗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告知库存和确认需求,及时响应采购订单,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确保采购全流程真实、有效、完整。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电子邮箱:eedsyc@163.com
附件:1.2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2.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3.2024年新增开通鄂尔多斯区域还未参与网上交易配送企业名单(截至
2024年5月5日)
4.鄂尔多斯市取消挂网满一年且未交易企业名单(2024年1月1日前开通
区域)
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