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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部分配送企业乌海地区配送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1 11:32 来源:乌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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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

部分配送企业乌海地区配送资格的公示

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提升我市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质量,确保采购配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和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乌海市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试剂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办发〔202254要求,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对已纳入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通乌海地区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进行了考核。经考核,将对考核期间(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无采购订单及未参加考核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取消乌海地区配送资格。现将取消配送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1日至20241月19日。

以上取消配送资格企业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公示单位申诉。申诉材料要真实有效、佐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473-3156036邮箱:whybyczx@163.com

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宜化街2号乌海市医疗保障局416室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附件:乌海市取消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信息来源:乌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