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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冠脉导引导管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2 16:3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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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2〕136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联采办工作安排,组织我区医疗机构开展冠脉导引导管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冠脉导引导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020210开头的产品)。

二、参加数据填报的医疗机构范围

开展冠脉介入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实施本次联合带量采购,参加本次填报工作。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1年、2022年1-6月冠脉导引导管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所有注册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根),具体到注册证,如同一个注册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二)医疗机构需求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3年1-12月冠脉导引导管需求采购数量。所有注册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根),具体到注册证。

(三)系统缺失产品增补数据。

各医疗机构在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过程中,如发现填报范围内产品有缺失,可在系统“产品缺失增补”模块,按照实际填写增补信息。

四、填报流程

(一)账号生成与发放。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依托浙江16省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122.224.212.214:50000/)开展。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账号和医疗机构账号,由自治区统一从系统中导出后负责发放。如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各盟市将汇总后的医疗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报自治区药采中心统一新增账号。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在获得账号和密码后,应及时重置密码。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

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所辖医疗机构在7月18日前登录系统“上报管理申报”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缺失产品增补数据。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授权承诺书》、《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产品缺失增补数据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填报及审核。

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登录“上报管理”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及缺失增补数据进行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于7月1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

五、系统开放时间

2022年7月11日9:00——7月19日17:00。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盟市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指导所辖医疗机构,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医疗机构在规定填报时间内未完成填报的,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联采办。

(三)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操作手册。

联采办技术服务电话:0571-86409297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04515、4908367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