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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14: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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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4〕17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自治区开展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 C01040102600002 开头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填报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 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二)医疗机构需求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2025年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数量。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历史采购总量总和的9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登录浙江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网址:https://sjlm.y bj.zj.gov.cn/tps-local/login)开展。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沿用原用户名密码信息,新增医疗机构由各盟市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新增(见附件),医疗机构账号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保部门负责。

五、填报时间

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一)医疗机构填报完成后,提交盟市医保部门审核。各盟市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治区医保部门。

(二)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在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七、联系方式

0471-4930595、0471-4904515

附件:医疗机构账号新增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