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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4 15:5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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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3234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品种范围

本次数据填报的产品范围包括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详见报量系统内采购品种目录和产品信息。

二、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3年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的相关历史采购数据。

(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的历史采购数据,结合临床实际,填报2024年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方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依托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新增医疗机构由各盟市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

五、填报时间

2023年11月24日9:00—12月9日17:00。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请在12月7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需打印《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于12月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咨询电话:0471-4904515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