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5〕83号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新增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60号)相关安排,我中心对部分同通用名仿制药高于参比制剂药品价格进行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同通用名仿制药高于参比制剂药品价格清单(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三、其他事宜
(一)企业若对公示价格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澄清说明(自拟)和相关佐证资料,澄清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以PDF的格式上传,多项内容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
(三)递交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材料的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药品价格相关业务申诉通道】。
附件: 1.同通用名仿制药高于参比制剂药品价格清单
2.业务受理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