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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药品挂网规则再升级:​量化管控与红黄预警协同治理药价

发布日期:2025-04-02 11: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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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解决药品挂网价格差异较大,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2025 年 3 月 21 日,我区发布进一步明确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此次规则通过量化价格标准、设置价格“红标/黄标”预警机制,严控药价差,全面、深入地识别并纠正不合理价格,构建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药品价格环境,保障广大民众能够获得价格合理的药品,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量化标准,严控药价差。新规则对药品挂网价格实施严格量化管控,化学药品不高于最低挂网价 1.8 倍,过评仿制药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 70%,未过评仿制药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 60%;生物制品和中成药不高于最低挂网价 3 倍。这些量化标准有效遏制药价无序波动,保障了药价合理性与稳定性。

红标黄标,预警先行。为强化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挂网价格体系引入红标黄标预警机制。以最低挂网价为基准,化学药品高于 1.8 倍设黄标价,高于3 倍设红标价;生物制品和中成药高于3 倍设黄标价,高于5 倍设红标价。通过预警机制,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提供有效价格信息,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稳定,让民众享受公平、实惠的药价。

分批治理,成效显著。我区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全力破解药品挂网价格虚高及不公平高价难题。通过严审新增挂网药品价格、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按月联动省际价格及分批次核查已挂网药品价格等多种方式,依托国家“价格一览表”,纠正挂网药品异常高价。截至目前已完成4批次药品价格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3416个药品下调挂网价格,平均降幅40%;对38个药品设置黄标价格风险警示,对41个药品设置红标价格风险警示。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应用药品挂网规则,持续推进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价格监测精准度与全面性,确保及时、精准识别各类药品价格异常,稳步推动形成合理、公允的药品价格,切实保障民众切身利益。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