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9 16: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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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我局将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12日。

二、培训对象:局系统全体在编人员。

三、培训方式:登陆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培训。

四、培训学时:每人不少于43学时。

五、培训要求

(一)请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学习内容。

(二)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需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汇总,报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请各处室和所属各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今天)下午16:00前填写学员信息表报送至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 系 人:李严  呼思乐

联系电话:6606227

附件:1.学员信息表(处级)

2.学员信息表(科级及以下)

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