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医保服务,营造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印发《关于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 加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服务的通知》基础上,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医保经办代办帮办委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档升级做实全区医保代办帮办服务。
设立专窗,代办帮办专人办
《通知》中明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网点围绕经办业务设立具有代办帮办服务标识的专窗或专岗,通过面对面、专项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和邮寄等方式,对相关企业和老年人、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孕妇、残疾人等不便到现场的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同时,安排代办帮办服务专员从事代办帮办服务工作,代办帮办服务专员通过“以工代训”的方式在业务窗口进行强化训练后佩戴明显标志上岗。
规范流程,代办帮办高效办
《通知》中规范了代办帮办过程中登记受理、业务办理和办结反馈的相关流程。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对有代办帮办需求的企业和群众登记受理代办帮办事项。申请材料齐全,代办帮办人员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可以容缺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填写个人承诺书后,进行容缺办理。登记受理后,即办件,即时办理;承诺件,告知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公开事项,代办帮办暖心办
《通知》中明确了全区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清单,异地门诊慢性病备案、区外医保关系转出、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及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参保单位及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参保个人消费信息查询、参保个人就医记录信息查询、参保个人零星报销单据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11项医保服务事项实行代办服务,在此基础上,增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灵活就业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登记变更、职工参保信息登记变更,共 15项医保服务事项实行帮办服务。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精准定位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完善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逐步拓展更多的代办帮办服务,助力全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不见面能办事、不求人能办事、不操心能办事、不耗时办成事”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