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赴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研

发布日期: 2024-04-01 21: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中 
分享到:

为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2024年3月28日-29日,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红宇带领调研组,先后赴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鄂尔多斯中心医院、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听取医疗机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汇报,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运行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等价格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参会代表充分交换意见,鼓励医疗机构研好调价政策、用好调价规则、报好调价项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蒋昌松主任亲临指导,就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与当地医保局、部分医疗机构代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并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激发公立医院自身的能动性。要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的问题,与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问题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

蔡红宇指出,我区作为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要因地制宜,锐意创新,体现内蒙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一是要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培训力度。公立医疗机构要熟悉和掌握价格政策,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做到准确、合理计费,切实维护好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在调价过程中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参与,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与操作细则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调价规则,科学合理遴选、上报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医保局研究院、自治区医保局价采处、自治区卫健委体改处、盟市医保局、医疗机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