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招商引资金融系统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8 10:07 来源: 赤峰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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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政办发[2021]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金融系统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金融系统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在继续深入实施金融领域“三大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优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大力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牢固树立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的理念,推动金融机构扎实苦干、担当作为、主动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金融助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支持我市“十四五”重大项目、“1536”工程项目建设,自2021年开始,争取用1—2年的时间,通过建立金融招商机制、创新金融招商模式、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建立起金融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升政金企融资对接的有效性,增强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精准性,全力保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资金供给,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金融机构招商机制,强化精准对接。

1.建立金融机构与招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区域经济合作局,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和市级金融机构配合,建立金融机构与招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发布、推介招商项目,通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融资信息及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建立金融机构项目研判机制。选取实力较强、工作态度积极的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招商企业洽谈工作,对招商企业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综合调查,对项目是否符合金融行业支持方向、建设资金筹集是否合理可行提出专业意见,协助招商主体部门提高项目判断能力,避免决策风险,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推进。

3.建立金融机构项目帮扶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域经济合作局,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针对招商引资在建项目,召开重大招商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会,建立“一对一”金融帮扶机制,研究制定投融资方案,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创新金融机构招商引资模式,推动以商招商。

4.推动金融机构以商招商。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发挥金融机构信息渠道和业务辐射优势,开辟以商招商新模式。厘清精准培育和精准招商方向,聚焦主导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及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助推金融业升级的相关产业项目,充分挖掘和吸引金融机构集团总部、大股东、大客户群中有业务联系的国内外优质企业入驻赤峰。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吸引更多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态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不断增强我市金融产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5.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结合招商引资项目特点,推动金融机构及时对接,精准匹配融资产品,积极推广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产品,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通过组建银团贷款等方式实施共同帮扶,助推项目加快落地投产。

6.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引导证券机构、社会资本等提前介入招商引资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加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培育辅导,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对于推动科技型、成长性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产业基金在促进我市产城融合先导区建设、乡村振兴、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快速发挥实效。

(三)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坚定企业投资信心。

7.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金融机构要在加大信贷发放力度的同时,坚持常态化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力度,切实巩固我市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成果,严防不良贷款反弹回潮。

8.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骗取贷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恶意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非法集资案件资产清理、资金清退、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发展环境。

9.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持续加强对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各旗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着力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机制完善、职责清晰、条块联动的工作体系,通过事前监测预警、事中排查报告、事后妥善处置进行风险防控全过程管理。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金融系统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金融助力招商引资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域经济合作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旗县区金融监管部门及招商部门和驻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微信群、定期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联系。

(二)建立调度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各金融机构于每季度末将招商项目融资对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各金融机构工作进展情况。在季度报送的基础上,各金融机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大进展情况和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三)加强评估奖励。充分发挥《赤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估奖励办法》(试行)的引导激励作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对金融机构融资对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奖励和荣誉表彰,强化金融机构正向激励。

(四)强化舆论宣传。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要协调相关媒体对金融机构支持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全力营造金融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 赤峰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