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助力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自治区本级部分医保业务采取线上“不见面”方式办理。现将具体业务事项、办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业务
(一)电话备案方式,区本级电话备案: 5332439。
(二)手机APP备案方式,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进行办理。
二、全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参保单位需给职工办理转移接续的(转入或转出个人账户),只需在专管员微信工作群里提出转移申请,由医保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沟通办理。
参保人员如自行办理,可以在转出或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沟通办理。
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死亡变更”业务
关于职工“死亡变更”业务,只需专管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网厅提交暂停参保(原因选择“死亡”)申请,并上传死亡证明书(电子版)即可办理。
四、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咨询电话
二次报销咨询电话:5332433。
业务咨询电话:5332439 533244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