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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