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医疗保障局大力推进“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任务,在办文、办会、办事方面讲规矩、讲规则、讲规范,加强文件、会议、督查、信息等方面内部审核把关,规范工作提效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严格规范文件报送。制定印发进一步提升公文处理质效的具体措施,规范局系统公文报送,确保向自治区政府报送的文件、提请的事项,要把该履行的程序履行到位、该报送的要件报送齐全,坚决避免出现文件“漏洞百出”反复退件、程序“缺东少西”仓促应付、文件倒签倒转“进退两难”等情况。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安排,做好内网OA布线、设备安装等工作,按期完成电子政务内网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公共服务平台接入计算机终端建设任务,实现报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除密码电报以外的机密级和秘密级公文,均通过“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电子公文安全传输系统”运转办理。
二、认真规范督查调研。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落实的若干措施(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督查范围、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等台账9个,按期调度督办。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处室、所属单位以解决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为目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选题,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深入分析研判,加强成果应用,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规范法治审查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合法性审查流程,起草处室进行初审,办公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论证,经征求局法律顾问意见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