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08:5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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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ylbzj.nmg.gov.cn)查阅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3号;联系电话:0471-660627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官网发布各类信息240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79条,各类工作动态信息980条。对局官网“政策问答库”进行完善,方便群众查询。“内蒙古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4条,阅读量逾126万次,其中单篇阅读量超万的12篇。“内蒙古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数字政府评估和第二十三届(2024)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中获“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优秀政务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累计7件,其中,主动公开或部分公开的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均及时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局官网公开医保领域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办理建议提案6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35件。认真履行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内蒙古电视台等各主流媒体采访55次,发布政策解读24篇。受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局长信箱233条、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留言10条、各类信访事项403件,全部办结完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对网站栏目进行了梳理调整,补充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保持日常正常更新。落实自治区政数局关于“加强公开工作目录管理”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按照《2024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考核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推动医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列入必学范围。积极申报医保政务公开和网站创新做法优秀案例。对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敏感词、漏字、别字及标点符号错用等问题进行定期自查,避免出现信息不准、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4)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2023)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2025)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些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审批流程不熟悉。

(二)改进情况。一是针对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解读方式有待创新方面,进一步加强把关审核,突出政策的核心内容、出台目的、关键措施和重要变化,帮助企业群众快速、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开展现场解读,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二是针对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制度、栏目设置需进一步完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对官网栏目进行了梳理调整,补充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