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紧急救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实时结算。在区内或区外异地急诊就医的,也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未能实时报销的急诊医疗费用应现金垫付,后提供急诊发票及明细原件、急诊诊断证明书原件、病例原件、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等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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