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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情况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01-21 16: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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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1﹞6号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116号),自治区开展了网上采购医用耗材数据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对接工作,现将已完成对接操作数据(第二批)进行公布,各相关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医用耗材基础库”—“国家数据标化”功能查看标化结果。

若企业对公布数据有疑义,按照数据对接业务受理模板(附件1)发送至我中心。

咨询电话:0471-4907267

邮箱:nmgycqxk@163.com

附件:1.数据对接业务受理模板

      2.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疑(修订版1)

      3.医用耗材数据库对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疑(修订版2)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1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