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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挂网操作说明

发布日期:2023-01-31 18: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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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生产企业,须为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进口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申报”进行产品申报申报。企业无需填报相关资质及产品信息,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医用耗材企业,按照要求勾选相应企业信息和医用耗材产品,申报医用耗材价格按照规格型号的最小销售包装单位填报,并上传申报产品在全国最低省份的挂网截图,销售发票及挂网备选产品截图不予认可。

(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试剂申报”进行产品申报,按照要求填写企业信息、注册证及产品信息,标识“*”为必填项,按照相关部门审批证照规范填写,确保填写信息准确。体外诊断试剂填报要求:

1.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以ml或人份为单位进行填报,无法以ml或人份为单位填报的可以填“/”。

2.最小包装单位价格以实际销售包装为单位填报,例如盒、箱、瓶等。(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包装数量)

3.需上传完整清晰的原件图片。

4.需在“价格证明文件”内上传申报产品在全国最低省份的挂网截图,销售发票及挂网备选产品截图不予认可。

(三)说明

1. 企业自愿申报且产品未在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挂网。无其它省份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及试剂,暂不接受产品申报。所有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填报内容均需以上传证件内容为依据。参照其它省级现行挂网最低价格,不得高于其它省份最低价格。

2.新申报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自行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进行角色认证并上传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三、申报结果

(一)公示公布。

1.申报结果将在“动态调整管理-耗材(试剂)申报产品公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企申(投)诉。生产企业申(投)诉时应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结果公布后纳入全区采购范围。

(二)产品挂网。

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数据将于每月20日-27日进行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的将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入交易系统(节假日顺延)。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