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锡林郭勒盟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审核结果的通知
锡医保发〔2020〕40号
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相关要求,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3月23日至27日开展了锡林郭勒盟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增补报名工作。我局对参加报名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现场审核及综合复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名单:审核通过新增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三、公示要求:
(一)企业如对公示内容中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据和佐证资料,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后,由被授权人递交至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传真或邮寄方式不予受理。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电话:0479-8106985
附件:锡林郭勒盟新增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名单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锡林郭勒盟新增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