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医保发〔2021〕18号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要求,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2月1日至5日开展了锡林郭勒盟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我局对参加报名的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锡林郭勒盟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审核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
三、公示要求
(一)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据和佐证资料,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后,由被授权人递交至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传真或邮寄方式不予受理。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电话:0479-8106985
附件:锡林郭勒盟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审核通过名单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