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7〕108号)要求,我局对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提出的备案采购医用耗材进行了审核。现拟纳入备案采购医用耗材目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5月7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或电话反馈至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与招标采购科。
咨询电话:0479——8106985
附件: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核验情况公示表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