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医保发〔2021〕53号
各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
为做好我盟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要求,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新增企业范围。拟在我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挂网产品配送的企业(含生产企业直配)。
(二)配送范围。锡林郭勒盟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二、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参与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配送的企业须严格执行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订单确认、备货、配送等相关规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近2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及时、足量的配送产品的运输和物流能力,体外诊断试剂仓储条件需具备冷藏实力,应急保障能力;
(四)具备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8日- 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与招标采购科(锡林郭勒盟党政办公楼1109室)
联系人:席青和 联系电话:0479-8106985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的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三)提交材料严格按照《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格式填制,报名材料应清晰完整,按照顺序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或未按要求进行装订的不予受理,本次报名材料胶装成册后不再接收补充资料;
(四)报名材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当面递交,递交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合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