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3〕2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3〕[2023]17号)要求,现就我区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
三、采购周期及协议采购量
(一)本次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工作自2023年2月15日零时起执行。采购周期为3年。
(二)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确认的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
首年三方购销协议签订和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已经完成,医疗机构可直接开展网上采购。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品种备货工作,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工作能在我区顺利执行。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相关文件及采购协议约定执行。
附件: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3日